互联互通测评 - 从2012年起,涵盖四大维度,2020年方案细化为七级,每两年评审一次,五级后每两年申请一次,强化医院数据共享与协作能力。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围绕党建引领、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创新增效、文化聚力5个方面,细化为18个具体评价指标(公立中医医院为24个),供地方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3级和4级,分别纳入天津市二级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前置条款。三级公立医院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应达到三级及水平。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应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3)加快实施智慧管理。
智慧医院是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利用电子计算机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数字化的病人的医疗记录,以“提高患者安全、医疗服务质量、运营效益和科研创新”为目标。
1、以标准化引领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医院信息标准制定,助力远程医疗、智慧医院建设。统一临床检验标准,推动检验结果互认。以标准化手段助力护理高质量发展。(2)以标准化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
2、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建成“浙江健康云”一期项目并上线试运行,发布专项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核心业务规范有序上云。推进浙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发挥数据价值。(2)以“浙里护理”为重点,加快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3、电子病历系统:引入电子病历系统可以将患者的病历信息从传统的纸质形式转换为电子化,提高信息的存储、检索和共享效率。医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快速查找患者的就诊记录、诊断结果、药物处方等,提供更精准的诊疗服务。
4、《规划》中涉及数字化相关内容如下:在“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中提及“信息资源配置”,加快数字健康发展,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国家对于医院上云有要求,要求如下。支持政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对医院上云平台、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医院应选择符合国家加密标准的云服务提供商,保证患者和医院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云服务提供商的网络连接应该稳定,并且有备用机制以确保业务连续性。云服务提供商应该提供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措施,保证系统数据不会因为意外事件而损失。
《规划》中涉及数字化相关内容如下:在“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中提及“信息资源配置”,加快数字健康发展,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